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,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,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“银发力量”,近日,民政部、中共中央组织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到2029年,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,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,“银龄行动”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,老年人教育、文化、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,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。到2035年,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,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、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,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,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,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。
一是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。制定或修改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公共政策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,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,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。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、执行和监督,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、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。
二是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。其中提出,丰富志愿服务内容。围绕实施国家发展战略,深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乡村振兴、科教兴国、健康中国、全民健身等领域志愿服务。聚焦民生需求,积极组织扶弱助残、扶老爱幼、卫生健康、支教助学、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务。创新志愿服务模式。注重项目引领,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,做优做强“银龄行动”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,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、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。以特殊困难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,采取菜单式服务、“结对+接力”、“以老助老”等方式,提供长流水、不断线的志愿服务。
同时,完善志愿服务保障。指导老年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,提升内部治理效能和专业服务水平。加强志愿服务培训,帮助老年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提升政治素养,提高技能水平。整合基层各类老年志愿服务阵地,促进协同联动。做好老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认证、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工作。广泛宣传老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,鼓励采用服务积分、时间储蓄等方式,增强老年志愿者的主动性和荣誉感。
三是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,鼓励行业企业、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。促进老年教育同养老服务、文化等融合发展,扩大老年人社会交往需求。
四是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通老年人维权渠道,探索开辟绿色通道,依法处理针对老年人的违法行为。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,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。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。提升公共建筑、公共场所、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,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,开展“智慧助老”行动,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。
此外,《指导意见》还要求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。引导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发挥特色优势,组织发动老年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民生保障、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、文化传承、乡村振兴、环境治理、全民健身等事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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